2014-08-23來源:本站采編
(二)體檢時間及地點: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在布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欄公示。
(三)體檢標準: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同時進行尿檢。體檢、尿檢費用由考生自己負責。
(四)復檢及遞補: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到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可依次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因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缺額不進行遞補。
五、考核
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六、公示
對經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或擬聘用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后出現空額的按規定程序進行依次遞補。
七、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對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崗位,并辦理聘用手續。選崗聘用通知公布后,選崗當日不參加者取消其選崗聘用資格;報名時未提供畢業證原件的應屆畢業生應聘人員,選崗當日前必須提供相應的畢業證原件,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選崗聘用資格;選崗聘用后七個工作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額均不予遞補。
本次招聘的事業單位人員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后經聘用單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資格。
招聘人員辦理聘用時,須簽訂《聘用合同書》及《服務協議書》,在布拖縣最低服務年限為6年(含試用期)方能調離或辭職。對違反《合同》及《協議》所規定的人員,按其規定應繳納違約金。
七、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考試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紀檢監察機關的全程監督。招聘工作嚴格遵守招聘紀律,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等相關規定執行。對違反考試、考核和體檢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考核和體檢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相關規定處理。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八、本《公告》由“布拖縣2014年公開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縣紀委、縣監察局 0834-8531143
咨詢電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834-8531243
縣衛生局 0834-8531247
附件:《布拖縣2014年公開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布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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