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3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2014年下半年甘孜州擬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48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甘孜人事考試網站www.gzrsks.gov.cn發布。本次招考公告在四川人事考試網發布后,其他有關職位調整、成績、資格復審、面試、體檢、錄用前公示等事項僅在甘孜人事考試網站www.gzrsks.gov.cn發布,敬請關注)。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報考對象為甘孜州籍指2014年8月24日前戶籍在甘孜州的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5年畢業的高校應屆畢業生其戶籍入學前在甘孜州的納入本州籍,外籍考生在我州大專及以上院校的集體戶口不視為甘孜州籍。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須符合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78年 8月24日至1996年8月24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森林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年齡在18—30周歲(1983年8月24日至1996年8月24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即1978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14年8月24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8.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 參與、支持、資助民族分裂活動的,參與、支持打、砸、搶、燒等違法活動的,包庇、窩藏、縱容各類違法人員的,捏造、散布破壞社會穩定謠言和虛假信息的,參與民族分裂破壞活動相關的游行、示威、集會、靜坐等不法活動的。
2.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 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4.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5.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6.現役軍人。
7.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8.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此外,下列人員不得報考森林公安:
1.受過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4.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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