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1來源:本站采編
為進一步加大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力度,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在首批引進機關事業單位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基礎上,決定面向全國繼續引進第二批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
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優秀高層次人才(已在廣安市轄區內工作的除外)。
二、引進崗位及要求
廣安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相關崗位,引進計劃共14名(詳見附件1)。
三、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所學專業、學歷與報考崗位要求相符。
3.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畢業并取得碩士學位,其中碩士在30歲以下,博士在35歲以下,留學歸國人員可放寬到40歲以下,對有高級職稱的或有實際工作經驗的碩士、博士可以適當放寬年齡限制,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取得文憑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7月31日。
4.身體健康,符合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5.凡在學校或工作期間受過處分,或有《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情形的,不得報考。
四、政策待遇
1.引進的已具備公務員或參公事業身份的高層次人才使用本單位公務員或參公事業編制,按公務員或參公事業人員管理,并享受高層次人才的有關政策。其他引進人才全部占非參公事業單位編制,其中單位有事業編制的占用本單位事業編制;單位沒有事業編制的,占用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財政撥款專項事業編制。
2.引進人才在廣安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實行半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發放一次性住房和安置補助(碩士為4萬元,博士為10萬元),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在5年服務期內,按博士每年2000元、碩士每年1000元發放生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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