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8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四川省水利廳(以下簡稱省水利廳)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工作人員補充到四川省水利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等12個直屬事業單位工作。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水利廳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水利網[www.scwater.gov.cn下同]上發布。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四川省水利廳直屬事業單位2014年12月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單位地址 |
主 要 職 能 |
四川省水利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 |
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成都市青羊區文武路69號 |
管理全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指導市(州)質量監督站工作;協助配合水利部質量監督總站和流域分站組織監督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掌握全省水利工程質量動態和質量監督工作情況,開展水利工程質量檢查活動,組織交流質量監督工作經驗。 |
四川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 |
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成都市金牛區興科路1號 |
負責全省水文行業歸口管理、協調、檢查和指導;負責和組織水文水資源、水環境監測、水文情報預報、水文分析計算及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文科技等工作,為我省防汛救災、生態建設、水保、水資源管理、保護及開發利用等服務。 |
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 |
財政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
都江堰市公園路60號 |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在省水利廳的領導下,制定并實施灌區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管理范圍內水利工程的防洪調度、運行管理和維修養護;會同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灌區水利工程保護等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灌區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劃,指導灌區節約用水,受委托承擔水利工程國有資產管理和經營,確保國有資產增值保值;承辦省水利廳交辦的其它工作。 |
四川省都江堰東風渠管理處 |
財政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
成都市熊貓大道13號 |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在省水利廳的領導下,制定并實施灌區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管理范圍內水利工程的防洪調度、運行管理和維護;會同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灌區水利工程保護等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灌區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劃,指導灌區節約用水;受委托承擔水利工程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經營,確保國有資產增值保值;承辦省水利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一管理處 |
財政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
彭州市東南市街67號 |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在省水利廳的領導下,制定并實施灌區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管理范圍內水利工程的防洪調度、運行管理和維護;會同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灌區水利工程保護等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灌區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劃,指導灌區節約用水;受委托承擔水利工程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經營,確保國有資產增值保值;承辦省水利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處 |
財政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
德陽市天山路141號 |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在省水利廳的領導下,制定并實施灌區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管理范圍內水利工程的防洪調度、運行管理和維護;會同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灌區水利工程保護等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灌區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劃,指導灌區節約用水;受委托承擔水利工程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經營,確保國有資產增值保值;承辦省水利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
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處 |
財政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
崇州市永康西路358號 |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在省水利廳的領導下,制定并實施灌區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管理范圍內水利工程的防洪調度、運行管理和維護;會同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灌區水利工程保護等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灌區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劃,指導灌區節約用水;受委托承擔水利工程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經營,確保國有資產增值保值;承辦省水利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
四川省玉溪河灌區管理局 |
財政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
邛崍市善政街55號 |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在省水利廳的領導下,制定并實施灌區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管理范圍內水利工程的防洪調度、運行管理和維護;會同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灌區水利工程保護等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灌區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劃,指導灌區節約用水;受委托承擔水利工程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經營,確保國有資產增值保值;承辦省水利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
四川省長葫灌區管理局 |
財政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
威遠縣嚴陵鎮三河路20號 |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在省水利廳的領導下,制定并實施灌區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管理范圍內水利工程的防洪調度、運行管理和維護;會同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灌區水利工程保護等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灌區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劃,指導灌區節約用水;受委托承擔水利工程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經營,確保國有資產增值保值;承辦省水利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
四川省電力設計院 |
財政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
成都市青華路22號 |
從事電力系統規劃設計、電力工程勘測設計、技術咨詢服務(含新能源、生物質能源、分布式能源等),還兼營工程總承包、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民用建筑設計、通用勘測及電力工程建設監理業務,承擔地方電力、水土保持規劃設計方案、農網改造、全省水資源論證等一些公益性服務項目任務。 |
四川省水利科學研究院 |
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成都市牧電路7號 |
負責防洪抗旱減災技術措施及災情評估,水土保持與生態環境、節水灌溉技術與水資源、水工建筑新材料與工程質量標準、水利科技信息等方面的研究工作。設有節水技術與水資源開發利用研究所、水土保持與生態環境研究所、材料結構研究所、水利工程新技術研究所等四個研究所,圍繞專業職責,開展非營利性研究。 |
四川水利職業技術學院 |
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崇州市羊馬鎮永和大道 6號 |
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學院現有七個教學系,專業門類涵蓋水利水電行業及相關行業,主要涉及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施工及水電站運行、機電、建筑工程、資源環境、酒店管理、IT等專業。 |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的歸國留學人員和赴臺陸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水利廳直屬事業單位2014年12月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含表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15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
報考有“基層工作經歷”條件要求崗位的報考者,應符合省委組織部等四部門《關于〈激勵引導教育衛生人才服務基層的意見〉有關問題的答復意見》(川組通[2014]58號)相關規定。
報名時本單位的在編工作人員,不屬本單位本次招聘對象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要求”兩欄分別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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