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9來源:本站采編
(四)考試總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及時在攀枝花市西區公眾信息網公布。
八、體檢
(一)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筆試總成績仍然相同的,則加試專業知識筆試,以加試的專業知識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二)體檢。體檢由人社局統一組織,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或體檢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九、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由格里坪鎮、各街道組織政審,將政審情況書面報送區人社局。
十、公示
區公招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攀枝花市西區公眾信息網公示。公示期為3天。對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額可進行遞補。
十一、聘用人員管理及待遇
1、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正式聘用的勞動保障協理員工資保險待遇核定、統籌管理、業務培訓、考核獎懲、監督檢查;格里坪鎮、各街道、社區負責勞動保障協理員的日常管理、業務管理和工作協調。
2、正式聘用的勞動保障協理員工資待遇為2200元/月,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為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十二、相關事項提示
1.請報考人員在整個招聘期間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及時告知西區人社局。因聯系方式有誤,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二、其他相關事宜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聘用勞動保障協理員之日起一個月內,與聘用人員簽訂1年以上(含1年)期限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經雙方自愿可以在規定期限內續簽勞動合同,聘用的勞動保障協理員在年度考核不稱職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勞動保障協理員崗位為特定公益性崗位,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十三、本公告由攀枝花市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區人社局咨詢電話:3324622 聯系人:吳平
2014年10月29日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