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0來源:本站采編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定為2014年11月15日,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政策性加分
(1)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和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規定,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秀或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中。
(2)對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5號《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若干規定》和《關于調整我市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市事業單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見》(攀組綜〔2013〕47號)精神,在我市各級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中,實行以下加分政策:
①對報考少數民族鄉鎮事業單位崗位的,屬于攀枝花市17個民族鄉鎮(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戶籍地,戶籍地須常住戶口3年以上,下同),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5分;市內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②對報考非少數民族鄉鎮事業單位崗位的,屬于17個民族鄉鎮(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3分;對鹽邊縣、米易縣、仁和區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2分;對東區、西區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1分。
(3)對退役士兵考生的加分。根據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精神,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此項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分別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少數民族考生提供戶口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退役大學生士兵提供退伍證、畢業證、立功證書原件。以上證明材料于2014年10月27日— 10月29日前交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和事業人員管理股,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者,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4.筆試成績公布與查分
筆試考試中存在缺考筆試科目或違紀的考生,不進行筆試排名。
筆試成績于筆試后及時通過攀西人才網公布。
筆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問,應于筆試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憑身份證、準考證向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查分申請,查分只針對專業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成績不予查詢,查分結果于受理申請結束后4個工作日內在攀西人才網公布。
(二)資格復審
報考縣、鄉其他崗位的考生,資格復審由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其中,報考鹽邊縣廣播電視臺的考生,資格復審由鹽邊縣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具體負責;報考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的考生,資格復審鹽邊縣衛生局具體負責。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崗位招聘名額的2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或有違規違紀情況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在攀西人才網公告。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
1.《鹽邊縣2014年縣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請自行雙面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版二寸正面免冠彩照2張(照片背面注明報考崗位和姓名)。
4.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
其中,下列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
1. 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社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3.在各級各類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工作的人員,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4.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
(三)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鹽邊縣衛生局辦公樓張榜,同時通過攀西人才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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