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0來源:本站采編
按照《樂山市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樂人社發〔2012〕99號)和《樂山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緊缺人才暫行辦法》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現將我院2014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單位名稱 |
經費性質 |
單位地址 |
主要職能、簡介 |
樂山市農業科學研究院 |
全額撥款 |
樂山市市中區長青路1268號 |
主要糧油作物、經濟作物新品種的選育、引進、示范推廣;農業(農機)新技術的研究、推廣應用;農機新機具的研制、引進及開發應用;承擔國家、省或區域性試驗站(點)工作任務;開展科技合作和科普宣傳、科技咨詢與服務,進行基層農技人員和農民職業技術技能培訓。 |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且符合《2014年樂山市農科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員。
二、基本條件
1、應聘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及資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與所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兩欄的相應資格條件要求應相符。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試行辦法》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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