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5來源:本站采編
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學校選人用人機制,提高教師隊伍素質,根據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6年6號令)、《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等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公開直接考核招聘2名黨校教師,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招聘,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見附件)。
三、招聘方式
(一)招聘對象及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南部縣委黨校2014年公開直接考核招聘教師條件設置一覽表》(詳見附件)相關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報考者必須在報名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及學位證書。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 年齡30周歲及以下(年齡周歲的計算以報名首日為截止時間)。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南部縣委黨校2014年公開直接考核招聘教師條件設置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兩欄分別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 6 號令)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 (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縣域內在編工作人員和服務期未滿三年的特崗教師。
(7)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8)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教師崗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統一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的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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