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3來源:本站采編
為滿足我市教育局部分直屬學校補充教師的需要,根據《四川省人事廳 四川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川人發[2006]9號)及《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36號)規定,經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市教育局部分直屬學校擬面向社會考核招聘3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教育網(http://www.pzhedu.cn)發布。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及名額詳見《攀枝花市教育局2014年部分直屬學校直接考核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 招聘對象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在職或非在職人員。
(二) 招聘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第二十九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崗位表》。報考人員本人學位證以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所報考崗位“學歷(學位)”和“學科或專業”(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條件)兩欄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要求應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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