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8來源:本站采編
按照《樂山市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樂人社發〔2012〕99號)和《樂山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緊缺人才暫行辦法》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樂山市政府投資審計中心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樂山市政府投資審計中心為樂山市審計局管理的列入財政預算的正科級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為核定收支、定額補助,主要職責是: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總預算或者概算的執行情況、項目年度預算和年度決算情況依法進行審計監督;以及與建設項目有關的設計、施工、監理、供貨等事項進行審計調查;對政府投資項目中的單項工程結算、竣工決算依法進行審計監督;對市級重大和重點工程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監督;承擔社會中介組織、內部審計機構等單位開展的政府投資項目結(決)算審計項目進行復核監督;承擔市審計局交辦的政府投資項目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任務等。
二、考核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省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獲得全日制研究生學歷且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且符合《樂山市審計局2014年下屬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員。
(二) 基本條件
1、應聘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及資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與所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兩欄的相應資格條件要求應相符。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試行辦法》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名者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報名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三、招聘名額
本次考核聘用為事業編制內招聘,招聘名額2名。具體崗位詳見附表《樂山市審計局2014年下屬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
四、報名
(一)應聘者報名時須準備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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