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5來源:本站采編
面試時間:2014年8月23日早上8:30分。
面試地點:敘永縣文化館(永和路88號 敘永縣宣傳文化中心六樓階梯教室)。請考生注意保持通訊暢通。
獎勵加分:獲得國家級一、二等獎加分3分、省級一、二等獎加分2分、市級一、二等獎加1.5分、縣級一等獎加1分。
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面試成績+獎勵加分。
(三)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照面試成績排序,面試成績并列的,按獎勵加分排序,所有都并列的,再次組織面試篩選。
體檢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確定,同時要遵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的規定。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
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之日起兩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者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
(四)考核
體檢合格應聘者由敘永縣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考核。對體檢合格應聘者參加工作以來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心理健康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復查有關報考條件。
(五)公 示
對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在敘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六)遞 補
因體檢、考核等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有遞補對象的,按規定依次遞補。
(七)聘 用
擬選調人員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并根據擬調入單位崗位設置情況按新聘崗位執行相應的工資標準。
受聘人員應當在用人單位正式聘用前,依法終止或者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或終止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
本公告由敘永縣文化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咨詢聯系電話:0830-6222861
監督舉報電話:0830-6266870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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