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1來源:本站采編
因工作需要,按照攀枝花市西區民政局關于印發《攀枝花市西區社會救助工作調查員選聘工作辦法》的通知(2014)73號文件精神,結合街道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選聘條件
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無違法違紀行為;服務意識強,熱愛社會救助工作,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寫作能力和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能熟練操作計算機;身體健康,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戶籍在本轄區并在轄區內長住的人員。
二、選聘職數
本次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救助工作調查員,負責街道社會救助工作申請、調查、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評議、公示、管理、信訪以及落實其他社會救助工作。
三、選聘方式
以公開招考的方式進行選聘,招考方式主要是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內容主要有時事政治、社會救助基礎知識、公文寫作、計算機操作。理論考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占總成績50%;其中計算機操作占筆試成績的30%。
(二)面試
按職位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最后1名進入面試范圍并成績相同的全部納入面試)。如報考人數未達到1:3的比例,則報考人員全部納入面試。
面試時間采取街道電話通知本人的方式進行,并于7日前,在轄區公示欄和網上公布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主要測試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人員以抽簽方式確定面試順序,由評委現場打分。成績實行百分制,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占總成績50%。
(三)總成績公布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公示。
(四)體檢
街道辦事處組織總成績前1名人員到指定醫院統一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聘用對象,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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