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7來源:本站采編
(三)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要求執行。國家、省以及行業、崗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初次體檢不合格的,經本人申請,可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復查一次,復查申請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復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是否遞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如需遞補,按照招聘崗位報考者專業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體檢人員,此類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報考者承擔。
七、考核
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素質、報考條件、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進行綜合考核。征求其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或其人事檔案管理機構意見;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查詢其人事學籍檔案作為考核依據。對考核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公示
對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由江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在江油市政務網公示。公示期限為7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或調查線索,凡以匿名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擬聘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江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者,在公示期滿后20日內將檔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江油市人才服務中心并辦理人事代理;2014年應屆畢業生應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崗位)、辦妥派遣手續,并將檔案和其他資料送江油市人才服務中心并辦理人事代理。逾期未將檔案和有關材料送達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不再辦理聘用手續。
招聘單位在公示期滿后30個工作日內,報江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在辦理聘用手續時,再次對擬聘人員資格進行確認。在資格確認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如系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或材料的,一經查實,除取消其聘用資格外,3年內不得參加江油市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
招聘單位憑江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時通知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原則上為審批后15個工作日內,具體時間以招聘單位書面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并辦理上編、核定工資和社會保險等有關手續。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按照綿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短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有關事宜的通知》的規定,受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6年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招聘工作紀律
(一)為保證江油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招聘工作要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紀律追究當事人責任。
(三)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該單位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招聘工作事項時,與參考者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為保證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市紀檢監察部門將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
市監察局0816-3221919;
市人社局0816--3220717;
十一、指定信息發布網站
面試、體檢、考核(政審)以及擬聘人員公示均在江油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jy.libai.cn/)、江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ldj.libai.cn/)公布,請考生及時查閱。
本公告由江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各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請咨詢各招聘單位。
附件一: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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