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0來源:本站采編
因工作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和《關于解決服務基層人員就業問題的通知》(南組通[2014]75號)的有關規定,南部縣鄉鎮事業單位面向全縣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5名,南部縣環境監測站等11個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名。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1、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南部縣2015年12月21日前滿一個服務期及以上、考核合格且目前仍在我縣服務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
2、南部縣環境監測站等11個事業單位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社會招聘完全符合《南部縣2015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報考者必須在報名前取得并持有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和其他資格證書。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其他條件: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報考鄉鎮事業單位的報考者學歷、專業和年齡不限;報考南部縣環境監測站等11個事業單位的報考者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詳見《南部縣2015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的有效學位證以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所報考崗位“學歷或學位”和“專業條件”兩欄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要求應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4)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本次招聘年齡(按周歲計算)及工作年限的計算以報名首日為截止時間。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縣域內在編工作人員和服務期未滿3年的特崗教師。
(7)尚處于試用期的新錄用公務員。
(8)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二、公開招聘單位、崗位及名額
詳見《南部縣2015年面向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單位和名額》和《南部縣2015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5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8:30-12:00,14:30-18:00)。
(二)報名地點: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聯系電話:0817-5588190
(三)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等符合報名條件所需資料原件且同時提供復印件各一份,同底版一寸免冠近照三張,如實填寫《登記表》。報考鄉鎮事業單位的報考者不報名到具體單位和崗位。參加本次招聘的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違者取消招聘資格。
(四)資格審查。2015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相關部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初審。
(五)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1、開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要求,結合招聘單位實際,《綜合知識》筆試和南部縣廣播電視臺電視節目主持崗位面試(此崗位先進行面試后進行筆試)的開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人才緊缺的特殊崗位,經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放寬到2:1。
2、崗位調整: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定的開考比例的,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的情況,在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向社會公布。
(六)《準考證》領取。參加《綜合知識》筆試的人員于2016年1月8日工作時間內,憑有效身份證在報名地點領取《綜合知識》筆試《準考證》。參加南部縣廣播電視臺電視節目主持崗位面試的人員,請于2015年12月30日在報名地點領取面試《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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