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4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人事調配工作領導組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公開考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名(詳見附件1)。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對象和范圍
縣內符合考調崗位條件的在編在職公務員、參公人員、全額撥款非工勤崗位的事業人員。
二、考調基本條件
(一)新錄(聘)用在縣級部門工作的人員須試用期滿并轉正定級;鄉鎮機關及其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報考縣級機關事業單位的須在鄉鎮服務兩年及以上(截止2015年12月15日,下同),其中屬定向招錄(聘)的工作人員或享受優惠政策招聘為事業人員的,須在鄉鎮服務滿3年以上;直接考核招聘的事業人員,服務期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教育、衛生系統專業技術人員須在現單位工作滿3年以上才能報考。
(二)具備本公告考調崗位要求的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其中:學歷以畢業證書記載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年齡以有效身份證記載為準。
(三)報考者無違法違紀行為,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調崗位職責。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紀違法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本人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不同意報考的;
4.其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不交報名費。
(一)報名時間:2015年12月14日—12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見附件1。
(三)報名所需資料:
1.《古藺縣2015年12月公開考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1份(見附件1);
2.本人畢業證、有效身份證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
(四)資格審查:考調單位的主管部門在報名時對報考者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查,報考者如弄虛作假或者隱瞞有關情況,在任何環節發現,將取消其考調資格。
四、綜合測試
各考調崗位有效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開考比例見附件1),相應調減或者取消該崗位的考調人數。公開考調采取筆試、面試等形式進行,具體內容形式由各考調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崗位需要的知識技能確定,綜合測試原則上于2015年12月23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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