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30來源:本站采編
九、體檢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按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卷面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卷面成績仍然相同的,加試專業知識筆試,以加試專業知識筆試的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形成競爭的職位考生,《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試其他形成競爭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的最低成績,則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體檢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或體檢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十、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等額進入考核,考核工作由縣教育部門實施。考核重點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出現資格條件不符合要求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資格,后果自負。
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由教育、人社部門研究確定是否進行遞補。
十一、公示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在攀西人才網、米易縣公眾信息網、米易縣教育城域網上公示。對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二、聘用及管理
(一)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并經公示無異議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擬聘用人員有關材料報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其中,多個學校招聘同一科目的擬聘用人員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自主選擇聘用學校;2016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書,并憑證書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二)未經教育、人社部門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三)新聘用人員實行服務期管理,最低服務期為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未滿的,不得辦理流動手續(上級機關選調除外)。
(四)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現行事業單位政策規定執行。
(五)新聘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間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紀律監督與回避
招聘工作實行信息、程序、結果的全部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和《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參與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為保證我縣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
米易縣監察局:0812-8179744
考務政策咨詢電話:
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2-8130962
米易縣教育局:0812-3999756,3999757
十四、相關事項提示
1、請考生在整個招聘期間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及時告知招縣教育、人社部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以各種名義舉辦的輔導(培訓)班、輔導(培訓)網站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五、本公告由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米易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崗位情況及相關要求一覽表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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