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5來源:本站采編
4.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后打印《2015年蒲江縣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應聘資格審查表》3份,供核對校驗原件時使用。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5年4月24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電話:028—86150916)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報名成功(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請于2015年4月23日至4月26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照網絡提示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不具備打印條件的報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打印。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考試方式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參加全省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的統一筆試,面試由招聘主管機關組織。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本次考試成績計算方式為:
1、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政策性加分
2、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4方能開考;確屬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的,經縣招聘事業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放寬到1:2;未達上述比例的崗位,取消或調減招聘人數或崗位。取消或調減崗位情況于2015年4月13日在蒲江公眾信息網(http://www.pujiang.gov.cn/)和蒲江教育網(http://www.pjxjy.com)公布。
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請于2015年4月24日前憑本人身份證到成都人事考試中心退回本人所繳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1.筆試科目:《教育公共基礎》。
2.筆試時間:2015年4月26日(星期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政策加分。應聘人員中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加分政策的大學生志愿者、退役大學生士兵,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5年4月24日17:00前到蒲江縣教育局人事科(地址:蒲江縣鶴山鎮龍江街59號附18號,電話:028-88551015)遞交下列申請材料,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
(1)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26日)、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服務協議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2)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
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加分情況和進入面試核對校驗原件人員名單于2015年5月13日前在蒲江公眾信息網(http://www.pujiang.gov.cn/)和蒲江教育網(http://www.pjxjy.com)公布。進入面試核對校驗原件人員名單按面試比例和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5.查分申請。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不受理查分申請。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應聘人員,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二)核對校驗原件
核對校驗時間:見筆試成績公告
2.核對校驗地點:蒲江縣教育局人事科
3.核對校驗時需提交資料:
(1)本人《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3)《2015年蒲江縣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應聘資格審查表》3份;
(4)報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執外國文憑者,需同時提供國家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其中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