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3來源:本站采編
1.體檢在蒲江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高素質人才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及以上人民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相關規定執行。崗位或行業有特殊要求的,按行業特點進行體檢。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2.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
3.體檢合格的,由蒲江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高素質人才領導小組會同用人單位進行考察?疾旃ぷ鲄⒄粘扇宿k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
4.因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五)公示及聘用
1.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通過蒲江公眾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縣人才辦、縣人社局審核確認后,辦理相關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違規違紀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放棄擬聘資格出現的崗位空額不再遞補。
2.擬聘人員如系事業、企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提供依法終止或者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證明材料。
3.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4.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5.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聘用單位工作滿5年及以上者方可申請調動。
五、咨詢及監督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蒲江縣人才辦、蒲江縣人社局、蒲江縣衛生局負責解釋。為維護考試嚴肅性、公正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咨詢電話:028-88554516(地址:蒲江縣衛生局3樓人教科)
監督電話:
中共蒲江縣紀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組:(028)88530166:
中共蒲江縣紀委派駐縣人社局紀檢組:(028)88550730
中共蒲江縣紀委派駐縣衛生局紀檢組:(028)88554516
附件: 1.2015年蒲江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高素質人才崗位表
2. 2015年蒲江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高素質人才報名表
3.人才激勵政策摘要。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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