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的原則進行公開考試招聘,擇優聘用。
二、招聘職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輔助人員:14名(其中男性12名,主要協助開展執法輔助工作;女性2名,主要協助開展內勤工作)。
三、招聘范圍
限得榮縣戶籍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品行端正,能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3.學歷要求:具有中專及以上文化學歷;
4.年齡要求為20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90年3月3日以后,2005年3月3日以前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能適應超限超載得榮站(瓦卡鎮)24小時輪流交替值班工作方式。能夠服從管理,熟練使用電腦辦公軟件,有一定文案寫作基礎。因為工作性質及工作環境的原因,需長期參與路檢路查等輔助執法工作,凡患有嚴重心臟病、高血壓、高原反應、癲癇、色弱、色盲、失明、耳聾、斜視、嗅覺遲鈍、口吃、手足殘疾等考生不在招錄范圍內;
6.符合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錄交通運輸執法輔助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下列人員:
1.烈士、省級及以上道德模范、見義勇為或因公犧牲人員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招聘為執法輔助人員:
1.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因違法違紀被開除或者辭退的;
7.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8.其他不適合從事交通運輸執法輔助工作的。
五、報名、資格審查及職位調整
(一)報名方式
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得榮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得榮縣紀委監委派駐農牧農村科技和水利局紀檢組負責報名工作的全程監督工作。
1.報名時間: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得榮縣交通運輸局二樓(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辦公室)
3.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
4.報名所需材料:填寫《得榮縣交通運輸執法輔助人員報考信息表》(一式2份);提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1張(藍底、20kb以內.jpg格式、以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命名、考生自備U盤或光盤拷貝);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張;攜帶戶口簿原件,提交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1張;攜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提交復印各1張;滿足優先招聘條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張。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得榮縣交通運輸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嚴格對照職位要求進行資格初審,并當場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準考證領取
領取時間:已電話通知為準
領取地點:得榮縣交通運輸局二樓(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辦公室)
所需材料:領取準考證時,需攜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身份證兩證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六、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分值計算
此次招聘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一)筆試
筆試時間:待定
考試地址:CBD十二樓會議室
筆試范圍:《綜合能力測試》(即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交通運輸執法方向專業知識及時事政治等有關內容)
注意事項:1.報考人員憑本人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2.筆試考試成績以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陽光得榮”微信公眾號公布。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比列的,該招錄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面試時間:待定
面試地點:待定
注意事項:1.報考人員憑本人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和面試;2.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三)加分
1.烈士、省級及以上道德模范、見義勇為或因公犧牲人員的配偶、子女,加2分;
2.退役士兵報考的,加2分;
3.榮獲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加1分;
4.政法類院校、法學類專業大專及以上畢業生,加2分;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在交通系統工作的,持單位工作證明,加2分(至報名當日起一年以上);
6.取得交通運輸領域執法證件的,或交通運輸輔助執法證件(州及以上交通運輸局簽發的),加2分;
以上所有加分項目均在面試之前進行加分,計入筆試成績折合后分值,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加分總分值累計不超過5分。
七、體檢
根據筆試和面試總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1:1進入體檢環節,若與最后一名入圍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由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參加體檢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指定地點集中體檢,費用自行繳納。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人員還應滿足:口齒清楚;無殘疾、駝背;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疾病或精神類疾病史;無重大家族遺傳病;無色盲、平足;面部無明顯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痕等);軀體無明顯雞胸;無其他不適合從事交通運輸輔助執法工作的疾病。用人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名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待定;
體檢要求:空腹;
體檢地點:得榮縣人民醫院。
八、考察政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因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九、公示
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后,通過“陽光得榮”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示,并在縣城內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舉報者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十、聘用審批及試用期
經考察、公示后的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得榮交通運輸局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并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與得榮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簽訂勞動合同。
十一、薪酬待遇
(一)本次新招人員為得榮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每月3000元工資標準執行,最低服務年限為三周年,試用期三個月,實行三年一簽、一年一考核和三年期滿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終止合同。
(二)依法為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輔助人員辦理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執法輔助人員個人和單位各自履行繳費義務。
十二、其他
此次考試成績由得榮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歸檔保存,報得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1年內(至2026年3月31日止)交通運輸執法輔助人員崗位出現空缺時,得榮縣交通運輸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可按程序向得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須進行政審)。
本公告由得榮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監督投訴電話:
中共得榮縣紀律檢查委員會:5922385
咨詢電話:5921411
得榮縣人社局辦公室:5921003
得榮縣交通運輸局:8616777
此次招聘信息通過微信公眾號“陽光得榮”及縣城公告欄發布,考聘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和考試結果也將通過以上方式進行公布,請參考人員及時關注,凡因個人原因導致未能參加有關環節的,一律由考生本人負責。
得榮縣公開招聘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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