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4來源:本站采編
一、考調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 |
單位地址 |
主要職能 |
涼山州禁毒
綜合服務中心 |
涼山州公安局
(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12號) |
開展毒品危害研究,負責禁毒宣傳教育中心服務工作;協助匯總禁毒業務數據,開展毒情分析和監測預警;協助開展“索瑪花”和“云上綠色家園”系統維護。 |
二、考調名額及范圍
擬考調工作人員2名。詳見附件1《涼山州公安局公開考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基本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的條件。
1.政治堅定,綜合素質高,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語言表達、溝通協調以及綜合管理能力,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工作嚴謹細致。
2.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在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備本公告具體考調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學位證以及資格證等所載學歷、資格等,與擬報考崗位“學歷或學位”等欄的學習形式、學歷要求應分別同時相符。與《一覽表》中要求的條件和資格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4.報考者的年齡、資格、條件等涉及時間節點,時間截止2022年1月31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以及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行為的。
2.有涉法涉案情形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曾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
4.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地點:涼山州公安局(州委禁毒辦203辦公室),不得代報。
2.報名時間:2022年1月26日至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需攜帶材料:
(1)《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2份,貼上近期標準照片。報名表須由工作單位、主管部門、縣組織或人社部門寫明最低服務年限期滿日期,并簽署是否同意報考意見,加蓋公章。“組織人事部門意見”欄未注明最低服務年限期滿日期的報名表視為無效報名表。
(2)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或《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編制卡復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門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鮮章)2份。
(4)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2002年以后畢業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后,按網頁上相關提示打印含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近期兩寸免冠照片3張。
(6)公務員或參公人員自愿放棄身份的承諾;事業人員低聘的承諾。
(7)由所在單位出具的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等次證明及有無受過黨紀政務處分證明(需所在單位加蓋鮮章)。
(8)由黨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提供黨員身份證明。
(9)考調崗位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規定時間內未補齊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4.涼山州公安局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考調名額(即筆試開考比例)為5: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考調領導小組研究是否放寬考調比例,但不得低于3:1。仍達不到3:1則取消該考調崗位。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經查實,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考調資格。
5.領取準考證:2022年2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到州委禁毒辦203辦公室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自負。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現場資格審核、準考證發放及后續考務日程安排有變化的,調整情況將提前在涼山州公安局官網予以發布,請報考人員關注變化情況并做好相應安排)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各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考試成績計算公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1.加試
筆試前將加試計算機基礎操作,重點考查考生文字輸入、文檔編輯、格式排版以及電子表格操作等,加試成績分為合格、不合格,合格人員全部參加筆試,不合格人員取消考調資格。(加試計算機提供win7操作系統,office2010、wps2016以上版本軟件,搜狗五筆和中文等漢語輸入法)
2.筆試
(1)筆試科目:《綜合知識測試》及崗位相關專業知識,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3)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二代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按照準考證上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面試
(1)筆試結束后,由涼山州公安局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按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因報考人員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因實際參考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有效筆試人員(不含零分人員)全部進入面試,按達到面試比例進行后續程序。領取面試通知書及面試等事宜另行通知。
(2)面試當天,考生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按照面試通知書上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正常進行。
(三)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每個崗位分別確定差額考察人選(每個崗位差額1名),由涼山州公安局考試考調工作領導小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考調崗位的匹配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業務能力,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況,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強化專業素養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考察組還將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全面核實有關情況(如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違紀違規情況、社會信用記錄等)。根據考察情況和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原則,擇優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四)體檢
體檢由涼山州公安局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體檢按照最新《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進行,同時進行吸食毒品尿液檢驗(簡稱尿毒檢)。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試用
按照公開考調名額等額進入試用,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由涼山州公安局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正式考調人員名單,并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調動
試用合格后,正式辦理工作調動手續。逾期不配合辦理調動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七)遞補
因體檢、公示、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須經涼山州公安局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程序依次遞補,遞補次數由涼山州公安局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八)公示和轉任
涼山州公安局對擬考調人員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根據公示情況,對反映有影響考調的問題,查有實據的,取消考調資格;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的,報州委組織部審批,按程序辦理轉任手續。
五、其他事項
有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考試考調工作紀律,在任何環節中發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的,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本次公開考調筆試成績、面試、考試總成績、體檢、公示等在涼山州公安局官網公示、通知。
本公告由涼山州公安局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涼山州公安局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州委禁毒辦(2286581),州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2286016)。
監督電話:州紀委監委派駐州公安局紀檢監察組(2286030)。
2.涼山州公安局公開考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xls
3.涼山州公安局公開考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涼山州公安局
2022年1月13日
來源:http://rsj.lsz.gov.cn/lszrsks/syryks/202201/t20220113_2130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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