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樂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樂至縣衛生健康局《關于樂至縣2020年下半年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規定,現將本次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和面試相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確定
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照參加筆試人數和招聘名額2: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的,即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排名最后一名如有并列,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均合格的,一并進入面試)。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21年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資格復審地點:樂至縣衛生健康局4樓會議室(樂至縣天池街道迎賓大道143號)。
三、資格復審要求
資格復審時,報考者應提供以下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①《樂至縣2020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粘貼照片);②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③筆試準考證;④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在資格審查時未領到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提供本人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的擬畢業時間、擬取得的學歷、學位及所學專業的相關證明原件)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籍備案表);⑤相關專業技術(執業)資格證書;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七部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精神,對高校畢業生(指國家統一招生的2020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和國家統一招生的2年擇業期內2018、2019年畢業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下同)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準入類職業資格,不再作為限制性條件。高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被聘用從事相關工作的,事業單位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護士執業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如有新的相關規定,將按新規定執行;⑥考生如系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未能提供報考崗位所須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因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名額,在報考同一招聘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和加分的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遞補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請考生務必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經資格復審合格者,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規定,繳納面試費80元/人,并發給面試通知書。面試由樂至縣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樂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中共樂至縣紀律檢查委員會、樂至縣監察委員會對面試工作進行監督。
四、面試有關事項
(一)結構化面試時間、地點
詳見面試通知書。
(二)需帶資料
面試人員需攜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
(三)注意事項
面試人員請按照面試通知書上的要求,準時到面試地點報到參加面試,過時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1.請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
2.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1小時到達復審和面試地點,須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現場。按照《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做好精準健康管理推進人員有序流動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203號)要求,有中高風險等級地區旅居史的人員,跨地區流動時須持有到達目的地前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能夠出示包含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碼“綠碼”,如無法提供上述核酸檢測陰性信息,到達目的地后應當立即接受核酸檢測或接受14天隔離醫學觀察,時間從離開風險地區當日算起。
3.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衛生,同時注意社交距離。
4.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進出資格復審和面試現場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5.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
六、咨詢電話
樂至縣衛生健康局:028-23330012
樂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23322685
附件:樂至縣2020年下半年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點擊下載)
樂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樂至縣衛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30日
來源:http://srsj.ziyang.gov.cn/zyks/news/show-99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