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我鎮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駕駛員1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性質
符合本公告有關條件的人員,此次招聘人員屬臨聘人員性質。
二、報名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服務意識強。
2.4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B1及以上駕照,駕齡8年以上。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報考: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育或開除處分的,有違紀違法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在人事考試中因違規違紀而取消考試資格的,有重大交通事故的,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8年9月29日-10月10日(工作日)
報名地點:新樂鎮黨政辦
聯系人:黃彥儒 聯系電話:0830-4281158
報名要求:此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應聘者應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駕駛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張。
四、面試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電話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到達面試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新樂鎮紀委、黨政辦、群工辦組織實施,主要是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六、體檢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執行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七、遞補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空缺,由鎮黨委、政府研究,確定是否遞補。
八、公示
對體檢合格的擬招聘人員,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舉報電話0830-4281903)。
九、聘用
符合聘用條件的經公示無異議,鎮黨委政府審核批準后,與我鎮簽訂一年期聘用合同和考核管理,一年后根據考核情況再決定是否續簽。
十、待遇
待遇面議。
十一、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新樂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830-4281158。
瀘州市納溪區新樂鎮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