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6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工作需要,中共眉山市紀委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臨時用工控制數)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報名人員需符合以下條件和要求,其中年齡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6月30日。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政治素質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紀檢監察事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大專及以上學歷;
3.法律、財會類專業;
4.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適應工作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規定提出的其他條件。
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其他不適宜參加招聘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時間:2016年7月7日至13日9:00—18:00(周六、周日除外)。
2.報名地點:市紀委組織部(眉山市眉州大道市政中心主西樓7—7)。
3.報名材料:(1)報名人員須下載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如實、準確填寫,并張貼兩寸免冠照片。(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市紀委組織部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者,將通過電話方式通知參加考評考核,請報名人員務必保證提交的聯系方式正確無誤和通訊暢通。
(三)考評考核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由中共眉山市紀委組織實施考評考核。考評考核方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根據考評考核情況,等額確定擬聘人選。
(四)體檢
電話通知擬聘人選體檢。體檢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因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經研究同意,可根據考評考核情況依次遞補。
(五)公示
擬聘人選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ww.mspta.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者,按有關規定及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兩個月。
三、工資待遇
工資待遇按照《關于調整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工資標準的通知》(眉人社發〔2014〕80號)執行,享受五險一金。
四、紀律與監督
(一)報名人員應保證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和資料,如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將取消資格。
(二)招聘全程由中共眉山市紀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負責監督。監督電話:028-38168306。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眉山市紀委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8-38165310
中共眉山市紀委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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