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瀘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擬通過直接考核招聘方式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擬招聘職位數: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3名。
二、擬招聘職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的水平,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2、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熱愛衛生事業;
3、有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有勝任本職工作的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二)資格條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預防醫學專業7名;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衛生檢驗、醫學檢驗專業5名;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醫學影像學專業1名;
4、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35周歲及以下(截至到2016年6月22日)。
三、考核招聘工作程序
1、現場報名:凡符合條件的報名者,請于2016年6月22日下午17:00前持《瀘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及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有效身份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照片3張到瀘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事科(地址:瀘州市龍馬潭區大通路393號,聯系電話:2587940)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
2、考核方式:采取筆試、面試進行,時間另行通知。
3、筆試:由瀘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筆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4、面試:由瀘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面試,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1:2的比例進入面試,如果參加筆試人數未達到1:2比例,則該崗位全部考生進入面試;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相加確定考生名次,根據名次高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5、體檢: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執行。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者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視為自動棄權。
6、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7、公示: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瀘州人事考試網和瀘州市衛生計生委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聘用、上編、核定工資等手續。
8、有關問題說明:
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終止或者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或終止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聯系電話:0830-2587940
瀘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6月15日